獎助學金 -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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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入學獎學金

獎學金名稱

(辦法、申請表)

金額

名額

申請資格

申請繳交文件

申請日期

備註

大學部新生入學成績優異菁英獎學金

每名、每學期貳萬伍千元

無名額限制

1.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在全國前百分之二,或第二階段審查成績優異,經本系審查委員會推薦者。

2.      指定科目考試以(國、英、數甲、物、化)組合,考試原始成績在全國前百分之三,經錄取進入本系就讀者。

無須繳交申請表,由本系獎學金委員會主動審查

無。每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由本系獎學金委員會主動審查

1. 該學期保留入學資格或

休學者,及入學後轉系或轉學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2. 本獎學金至多發給四學年。若未達續補助條件,則取消本獎學金之獲獎資格,不再恢復

每學期,清班、華班學期成績優異者

獎學金名稱

(辦法、申請表)

金額

名額

申請資格

申請繳交文件

申請日期

備註

書卷獎

每名發給獎學金參仟元及獎狀乙紙

名次列於該班人數前百分之五內者

1.      每學期名次列於該班人數前百分之五內者

2.      學期學業成績全部及格

3.      操行成績A-以上

無須繳交申請表,由註冊組統一通知

無。每學期成績排名確定後由註冊組統一通知

 

上學期 (申請時間請注意公告或向系辦詢問)

獎學金名稱

(辦法、申請表)

金額

名額

申請資格

申請繳交文件

申請日期

備註

A1.唐明道教授紀念獎學金

每名學生發

給獎學金貳

萬元及獎狀

乙紙

每年發放名額以兩系各1名為原則

1. 工科系及物理系之大學部學生

2. 工科系學生修習電子學程,其中「電子學二、三」成績皆達A+以上;以上述學業成績為評選依據,符合前款修業要求且各科成績及格(C-以上)、操行成績B等之上者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成績證明(附名次證明)

每年9月底前(依公告時程)

本獎學金以發給工科系大學部修習「電子」學程及物理系大學部修習「光電物理」學程之在學學生為限

A2.恩益82獎學金

每名發給獎學金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每年發放名額以2名為原則

1.      工程與系統科學系大學部三年級學生,以學業成績為評選依據

2.      經導師推薦之清寒學生,不受前款學業成績之規定,優先錄取壹名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成績證明(附名次證明)

3.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每年9月底前(依公告時程)

該學期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本獎學金

A3.中華民國核能學會核工獎學金

獎學金萬元及獎狀乙只

原科院1名

原科院大學部學生,曾選修該系認定之『核子工程』學程相關科目且成績優良者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成績證明(附名次證明)

3.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每年9月底前(依公告時程)

領取本獎學金之同學,可兼領其它獎學金

A7.工科清寒獎學金

每名學生發給助學金兩萬元

每年發放名額以5名為原則

1.      家境清寒有適當證明(說明)者

2.      舊生前一學年的操行成績B-以上,學業平均成績B-分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1/2者。

3.      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1.      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2.      成績證明(附名次證明)

3.      清寒證明

4.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每年9月底前(依公告時程)

為使本獎學金生生不息,期望獲獎人於畢業後有適當能力時,主動回饋

A8.鴻恩永續清寒助學金

每名學生發給助學金十萬元

每年發放名額以3名為原則

1.      工科系及核工所學生

2.      家境清寒,有導師推薦說明者。

3.      舊生前一學年的操行成績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B-(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1/2者。

4.     前一年曾獲補助者得優先考慮發給

5.     新生不受第三款之限制

1.      獎學金申請表

2.      導師推薦說明書

3.      成績證明

4.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每年9月底前(依公告時程)

A9.黃龍彥博士核工領域獎助學金

每名發給獎學金肆萬元為原則(視孳息狀況調整)

每年1名

  1. 工科系大學部與原科院學士班在學,以核子工程相關領域為專題研究題目的學生。核子工程相關領域包含核電工程、輻射應用、與醫學物理。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GPA 2.44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3. 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變故者優先。
  1. 申請書
  2. 自傳
  3. 專題研究題目與摘要
  4. 專題研究指導教授推薦信
  5. 前一學年成績單及獎懲紀錄證明
  6. 其它有助審查之文件

每年9月底前(依公告時程)

A10.林耀輝暨林夏伉儷紀念獎學金

每名學生發給獎學金貳萬元及獎狀乙紙

每年2名

  1. 工科系大二及大三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班排名在前10%
  2. 無不良操行記錄者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成績證明(附名次證明)
  3.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每年9月底前(依公告時程)

 

下學期 (申請時間請注意公告或向系辦詢問)

獎學金名稱

(辦法、申請表)

金額

名額

申請資格

申請繳交文件

申請日期

備註

B6. 1968級核工獎學金

1989至1993年共五年每年金額壹萬元,1994至1998年共五年每年金額壹萬兩仟元為原則,以後金額另定

以研究專題為單位;若為多人合作,獎學金由參與之學生共享。從缺時得併次年發放

限工科系大學部在學學生

1.      申請之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

2.      專題研究成果優異者

1.      獎學金申請表

2.      前一學年之成績證明(附名次證明)

3.      推荐函至少一封

4.      一篇專題研究報告

每年5月中旬(依公告時程)

B7. NE89系友傳承基金

獎學金貳萬元整

2

工科系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1. 個人履歷(Curriculum Vitae)
  2. 個人陳述(Personal Statement)
  3. 修課記錄

每年3月底前

(依公告時程)

B8. 潘錦和.潘李淑伉儷紀念獎學金

獎學金貳萬元整

工科系.原科院學士班各1名

  1. 學業平均成績B-(含)或七十分以上
  2. 家境清寒有導師推薦說明者。

  1. 獎學金申請表
  2. 導師推薦說明書
  3. 成績證明
  4.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每年3月中旬前(依公告時程)

B9.工科系科技女力獎學金

每名學生發給獎學金貳萬元及獎狀乙紙

每年合計發放獎勵額度以15萬元為限

  1. 限工程與系統科學系及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女性在學學生
  2. 在語文、科學、藝術、體育、專業技能、推廣女性科技成長等六項,最近三年內榮獲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校際性等競賽或相關活動表現優異者,且具有正式證明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成績證明
  3.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每年3月中旬前(依公告時程)

B10.工科系騰雲運算獎助學金

每名學生發給獎學金貳萬元

每年發放名額至多3名

  1. 限工程與系統科學系及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在學學生,學業平均成績B-(含)或七十分以上,且家境清寒有導師推薦說明者。
  2. 本獎學金受獎者以一次為限,但不限制其同時接受其他種類獎學金。
  1. 獎學金申請表
  2. 導師推薦說明書
  3. 成績證明
  4.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每年3月1日前(依公告時程)

 
B11.NE93添翼獎學金 獎學金貳萬元~參萬元整 每年發放名額至多2~4名 原科院院學士班、工科系、及核工所在學學生。
  1. 獎學金申請表
  2. 個人履歷
  3. 個人陳述
  4. 歷年成績單
  5. 會議論文
  6. 導師推薦書
  7.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每年3月1日前(依公告時程)  

國際交流獎學金

獎學金名稱

(辦法、申請表)

金額

名額

申請資格

申請繳交文件

申請日期

備註

C1. NE79國際交流獎學金

上限不超過貳拾萬元

每年1

1.      工科系及核工所學生

2.      赴國外大學擔任交換學生

1.      獎學金申請表

2.      國外大學(教育部認可)入學許可

3.      個人資料表 (CV)

4.      歷年成績單(含排名)

5.      交流計畫書

6.      指導教授(或導師)推薦信

需於出國一學期前提出申請

C2. NE85國際交流獎學金

1.      申請資格第2-5項上限不超過伍萬元

2.      申請資格第6項不超過拾萬元

每年至多4

1.      工科系及核工所學生

2.      赴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參加短期課程

3.      赴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學術交流

4.      赴國外參加寒暑假學術交流活動

5.      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並口頭發表論文

6.      赴國外大學擔任交換/訪問學生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會議論文

3.      課程規劃

4.      學術交流計畫書

每年2月或9月

C3. NE86國際交流獎學金

  1. 申請資格第2-5項上限不超過伍萬元
  2. 申請資格第6項不超過拾萬元

每年至多6名

  1. 工科系及核工所學生
  2. 赴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參加短期課程
  3. 赴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學術交流
  4. 赴國外參加寒暑假學術交流活動
  5. 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並口頭發表論文
  6. 赴國外大學擔任交換/訪問學生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會議論文
  3. 課程規劃
  4. 學術交流計畫書

每年2月或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