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科院創意專題競賽比賽辦法-Ver.2022(第五屆)

原科院創意競賽比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激發原科院各科系參與專題研究學生研究動機,並以實體研究成果與口頭報告呈現,讓本院師生有機會可以相互交流,瞭解原科院系所之學術特色與能量,激發並創造更多跨領域合作機會。
二、主協辦單位:原子科學院、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系、原子科學院學士班
三、獎勵方式
- 冠軍(一名)將獲得新台幣10萬元獎金、獎狀
- 亞軍(一名)將獲得新台幣5萬元獎金、獎狀
- 季軍(一名)將獲得新台幣3萬元獎金、獎狀
經評審和議,依決賽隊伍表現,當年度冠軍可從缺。此時亞軍與季軍之獎金提高百分之五十,當年度剩餘獎金將留用至隔年得獎隊伍之獎項核發。
若得獎隊伍有意申請進駐車庫,評審可幫忙推薦,相關請見:http://garage.site.nthu.edu.tw/index.php。
四、活動時間:
報名時間 |
網路報名開始 |
112/01/16 |
網路報名截止 |
112/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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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時間 |
初賽繳件截止 【書面報告/作品影片】 |
112/03/31 |
初審會議 【僅限評審委員參與】 |
4月第一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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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決賽名單 |
初審會議後一週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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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繳件截止 【書面報告/作品影片】 |
9月第一週週五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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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 【現場口頭報告/作品展示】 |
與「原科院海報競賽」在同一週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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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 |
頒獎典禮 |
與「原科院海報競賽」同一天頒獎 |
五、參賽資格與限制:
- 原子科學院大學部為主,參賽者以隊伍為單位報名參加,每隊伍至多五位成員,成員包含一半以上為原科院大學部學生,其餘可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每隊須邀請一位原科院內教師擔任指導老師。每位指導老師至多可帶領二組隊伍參賽,每位學生僅能報名一隊參加,各隊限以一件作品參賽。
- 如經評審委員會認定,參賽隊伍提交之作品已在其他相關競賽中獲獎,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該隊伍之參賽資格;若該項作品在本競賽進行期間,於其他相關競賽中獲獎,則參賽隊伍須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 參賽組員須依競賽需求提供所屬學校系所及實驗室等相關證明文件,以作為報名資料審查之用途。
六、報名方式:
- 本競賽採線上報名制,參賽隊伍需至報名網頁上完成線上報名程序,以取得參賽資格。
七、初賽繳件辦法(繳件日期請參考當年度時程):
繳件內容
- 書面資料:依照初賽報告大綱格式(說明會投影片下載)撰寫,檔案需轉成.pdf檔,檔案需轉成.pdf檔,請務必確認書面資料中圖片能正確轉換。為求評審公正性,書面資料請勿列出指導教授姓名。
- 作品影片:各參賽隊伍僅限上傳一支影片(勿分割為多組影片),影片長度2分鐘為限制,著重在作品的使用情境和預期功能,須確保畫面清晰並能以 Windows 預設的媒體播放程式播放。
繳件方式
- 將書面資料(.pdf)及作品影片存於一資料夾,並將該資料夾命名為隊名後壓縮成.zip。
- 將壓縮檔上傳至個人的GOOGLE雲端硬碟,並設定共用給 nthuessoffice@gmail.com。
八、評分標準
- 初賽:評審將從初賽作品【書面報告與作品影片】中,挑選至多五組優良隊伍參加決賽。實際進入決賽之隊伍數量,由評審及主辦單位視實際情況調整。
- 原科院將提供新台幣十二萬元經費,供通過初選隊伍每隊至多新台幣兩萬四千元用於參加比賽所需要耗材費用,該補助款實報實銷,於決賽前一周攜帶單據至原科院辦公室報支,核銷辦法於初賽後發給參加決賽各團隊。
- 決賽:評審將依照決賽隊伍當日比賽表現(口頭報告與作品展示),遴選三組獲勝隊伍,分別榮獲本競賽之冠、亞、季軍(名次可從缺)。
評分類別 |
評分比例 |
標準 |
技術深度 |
25% |
作品與軟/硬體開發工具的應用程度,與周邊資源的結合度 |
功能與實用性 |
25% |
作品應用具備改善智慧生活之未來應用趨勢 |
作品完整度 |
25% |
是否將作品設計理念、實作過程與成果完整呈現 |
設計創意性 |
15% |
作品之創新概念,凡市面上未曾發表過的設計、改良市場已有成品之創新概念 |
實作結果─影片 |
10% |
以影片完整呈現作品功能性之程度 |
九、決賽規則
- 於九月第一週的週五前,將完整書面資料(.pdf)及作品影片(影片長度5分鐘以內)存於一資料夾,並將該資料夾命名為隊名後壓縮成.zip。如初賽般上傳並設定共用給 nthuessoffice@gmail.com。
- 進入決賽隊伍須於決賽當日,至指定場地架設展示作品,並進行口頭報告(決賽確切時間、地點,將由主辦單位各別通知)。
- 各組報告時間以20分鐘為限(含15分鐘口頭報告及產品展示、5分鐘評審提問)。
十、注意事項: 獲獎團隊需接受邀請參加原科院內各系公開活動。
十一、經費來源
- 創意專題比賽獎金與活動經費由個人捐款、本系教師個人型科技部計畫兼任研究助理經費、院、系務經費與研發處補助款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