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學生轉組辦法(1020529修訂)及轉組申請表(update 112.08.07) -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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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學生轉組辦法(1020529修訂)及轉組申請表(update 112.08.07)

100 3 30 日系務會議通過

102 5 29 日系務會議修正

一、為處理系大學部學生轉事宜,特訂定本法。

二、本系大部學生修業滿一年以,得申轉組。

轉組申以一次為限,於個學期開學日後個月,填寫申請書系辦公室提出申,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案經承辦人員查後,提交本系課委員會討論決定

五、轉學生須完成轉入別所規定之畢業件,方可畢業。

六、本法經系務會議通後實施,修訂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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