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年 3 月 30 日系務會議通過
102 年 5 月 29 日系務會議修正
一、為處理本系大學部學生轉組事宜,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系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一學年以上者,得申請轉組。
三、轉組申請以一次為限,於每個學期開學日後一個月之內,填寫申請書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案經承辦人員查核後,提交本系課程委員會討論決定之。
五、轉組學生須完成轉入組別所規定之畢業條件,方可畢業。
六、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