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系教師 SCI 論文發表獎助費補助辦法(update 111.03.16)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師 SCI 論文發表獎助費補助辦法
103年2月21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03年2月21日開始實施
111年3月16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11年3月16日開始實施
一、主旨:為鼓勵本系教師積極發表高品質學術研究成果,提昇本系學術聲望,特訂定本辦法。
二、補助對象:本系專任教師,新進教師列為優先補助對象。
三、補助規定:
1. 每年補助上限由系主任依據年度經費(院系所經費)狀況訂定之,補助項目為『其他費用』或『國外差旅費』。
2. 本項獎助費用由申請教授自行支用,但不得列入個人薪資。
3. SCI 論文之Impact Factor 在1.0~4.0者,或期刊排名在該領域前40%者,核發獎助費8,000元;Impact Factor 在4.0~7.0者,或期刊排名在該領域前15%者,核發15,000元;Impact Factor 在7.0以上者,或期刊排名在該領域前5%者,核發25,000元。申請者必需為第一或通訊作者,若為共同第一或通訊作者,獎助費依共同作者人數平均。申請者若不是第一或通訊作者,但本系研究生為第一作者, 則獎助費乘以0.5。 申請者若不是第一或通訊作者,第一作者亦非本系研究生,則獎助費乘以0.3。每篇文章僅核發一份獎金。
4.本辦法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支應,報銷內容需與提昇教學研究品質相關。
四、申請方式:請填送『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師 SCI 論文發表獎助費申請表』。
五、經費報銷:依據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