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update 112.08.30) -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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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update 112.08.30)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

100年12月28日系務會議修正

101年2月22日系務會議修正

101年11月28日系務會議修正
101
年12月26日系務會議修正

103年3月26日系務會議修正

104年8月26日系務會議修正

104年9月30日系務會議修正

105年11月8日系務會議修正

110年3月17日系務會議修正

112年8月30日系務會議修正

第一條  博士班資格考試選考科目如下:

1.核工原理、輻射度量、工程熱力學、熱流學、流體力學、奈微米系統工程原理、
奈米科技進階、計算材料科學、物理冶金、材料熱力學、固態物理導論、
物理化學、電化學原理、近代物理、量子力學、電漿工程、電磁學、半導體元件物理、
電路學、電子元件、訊號與系統、機率與統計。

2.參考用書及範圍,請參考系網頁公佈之內容。

第二條  學生應自上述科目選考其中二科,且繳交考試申請單。一旦向系辦公室登記參加,便不可以

        要求退出,如未參加考試,便以零分計。

第三條  資格考試各科通過成績不得低於七十分,學生對成績有疑議者,可於成績公告後一週內,書

        面提出複查申請送交系辦。系上收到申請後,調閱試卷送交命題老師再次審閱並回覆結果,

        最後將複查結果書面通知學生。

第四條  擬參加資格考試的學期,務必要註冊。休學中不可以參加資格考試。

第五條  學生可申請以修習特定課程 (請見第8條規定) 抵免資格考試科目。流程如下: 需於每學

        期開學加選截止日前提出申請,至多登記兩門當學期所修習課程為擬抵免科目,一旦登記之

        後就不可以變動。學期末所登記課程的學期成績達A-以上(含),則該課程通過抵免申請。

第六條  入學前5年內(特殊情況可提例外申請)已修習過可抵免資格考試的科目(成績需達A-以上

        (含)),可於入學時提出直接抵免申請。提出此申請的時程比照學校入學學分抵免申請時程,

        逾期不予辦理。

第七條  入學後至多只能提出兩次資格考試申請。以修課抵免資格考試申請則無次數限制。學生需於

        入學後二年內(休學不計入年限) 合計完成通過兩門科目的要求,未符合此規定者,應予退

        學。

第八條  選考科目與以修課抵免資格考試之關係,請見附表一。修課的科號及科目名稱需與表中資

        訊完全一致。

第九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一: 選考科目與以修課抵免資格考試關係表

編號

選考科目

以修課抵免資格考試(修課科號、科目名)

1

核工原理

ESS 5110 / NES 5010反應器物理一

2

輻射度量

NES 5211輻射度量

3

工程熱力學

ESS 5410 / NES 5410反應器工程

4

熱流學

ESS 5490計算熱流學

5

流體力學

ESS 6430雙相流與沸騰熱傳

6

奈微米系統工程原理

ESS 5850微系統設計

7

奈米科技進階

TIGP 7402奈米科技進階

8

計算材料科學

TIGP 7483計算材料

9

物理冶金

ESS 5520高等物理冶金

10

材料熱力學

ESS 5505固態熱力學

11

固態物理導論

ESS 5390 / TIGP 7441固態物理一

12

物理化學

ESS 5898軟物質科學導論 或

TIGP 7476有機金屬化學TIGP 7271高等物理化學一

(3選1)

13

電化學原理

ESS 5847生化分析與實驗 或

ESS 5590工程電化學 (2選1)

14

近代物理

ESS 5545 同調光及電子繞射顯微術 或

ESS 5644 同步加速器X光吸收光譜分析應用

(2選1)

15

量子力學

ESS 5822分子動力學模擬 或

ESS 5585 第一原理材料計算

(2選1)

16

電漿工程

ESS 5340電漿工程應用

17

電磁學

ESS 5271微波工程

18

半導體元件物理

ESS 5230半導體元件物理

19

電路學

無

20

電子元件

ESS 5200微電子工程

21

訊號與系統

ESS 5267高等系統與訊號分析

22

機率與統計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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