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轉系、所申請公告
115學年度轉系所申請 (English Version)
申請時間:115年5月12日起至6月10日截止。
申請流程:
1、不得申請轉系之身份:
| (1) | 依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規定核准轉入本校就讀者,不得申請轉系、組、院學士班。 |
| (2) | 依離島生資格入學者,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十條規定,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
| (3) | 依申請入學管道入學之公費生。 |
| (4) | 依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學士後醫學系、國防學士班(將星計畫)、轉學(未於清大就讀2學期)規定入學者。 |
| (5) | 依招生簡章或相關法令之規定入學者。 |
| (6) | 陸生轉系(所)以入學至申請轉系(所)期間,各學年度曾經教育部核定本校得招收陸生之院系所、學位學程為限。 |
2、轉系(所)核准名單將於8月初公告於本校註冊組網頁公告。
3、詳細規定請見 註冊組轉系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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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