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校園室內外全面禁菸,請落實「菸害防制法」管理並 轉知所屬及加強宣導,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9日臺教綜(五)字第1140129103號函辦理。
二、依菸害防制法,本校校園室內外全面禁菸。另依本校校園菸害防制管理作業要點(詳附件)第五點規定:「全校教職工生對校園內吸菸者,均有勸阻之義務與權利」;各單
位協助菸害防制宣導、張貼禁菸標誌,及告知合作廠商或洽公人員入校應遵照菸害防制相關規定,以維持空氣品質。
三、依本校校園菸害防制管理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校內各單位與廠商簽訂契約時,增訂禁止於校園內吸菸等條款及罰則,以維持空氣品質及教職員工生之健康。
二、依菸害防制法,本校校園室內外全面禁菸。另依本校校園菸害防制管理作業要點(詳附件)第五點規定:「全校教職工生對校園內吸菸者,均有勸阻之義務與權利」;各單
位協助菸害防制宣導、張貼禁菸標誌,及告知合作廠商或洽公人員入校應遵照菸害防制相關規定,以維持空氣品質。
三、依本校校園菸害防制管理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校內各單位與廠商簽訂契約時,增訂禁止於校園內吸菸等條款及罰則,以維持空氣品質及教職員工生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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