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工科系丙組招生方式調整,取消筆試,初試改為「資料審查及口試」方式辦理 -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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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114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工科系丙組招生方式調整,取消筆試,初試改為「資料審查及口試」方式辦理

本案已經113229113學年度第10次校招生委員會議核備。

 

說明:

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碩士班  丙組

考試科目

成績計算方式

初試

科目

滿分數

佔初()試成績比例

佔錄取總成績比例

資料審查 (線上審查)

100

(備註五)

0%

100%

口試

100

100%

複試

---

0%

備註

一、必繳資料:

1.大學歷年成績單 (含班級或年級排名證明),轉學生需包含轉學前之成績

2.個人資料表 (請自本系網站下載專用表格)

3.學習研究計畫書 (格式自訂)

4.自傳

5.推薦信2

二、選繳資料:如專題報告、社團活動、各種榮譽證明、語文能力證明等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

三、本系為一強調跨領域研究及科技整合之系所,研究發展領域橫跨先進能源科技、智慧奈微科技與系統等,歡迎工科、電機、機械、光電、材料/化工/化學、物理、生科、醫工等相關學系()同學報名。同一教授會指導不同背景(組別)的學生,學生可以接受完整跨領域整合研究的訓練。

四、本組研究領域包括奈米科技、半導體科技、能源與光電科技、電漿物理與工程。涵蓋奈米結構設計與製程、奈米有機材料、智慧奈米分析、固態電光元件與物理、計算科學、軟物質科學、同步輻射與射束科學、輻射科學應用。本組教授名單、論文研究題目及學生專長需求,考生可參閱本系網頁「學生專區-究所招生入學」之資訊說明,並歡迎與本組教授聯繫面談。

五、資料審查分數不列入總成績計算,達70分者始得參加口試。

六、報名本組,錄取後不得跨組選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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