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工科系丙組招生方式調整,取消筆試,初試改為「資料審查及口試」方式辦理
本案已經113年2月29日113學年度第10次校招生委員會議
說明:
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碩士班 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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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及 成績計算方式 |
初試 |
科目 |
滿分數 |
佔初(複)試成績比例 |
佔錄取總成績比例 |
資料審查 (線上審查) |
100 (備註五)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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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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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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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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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必繳資料: 1.大學歷年成績單 (含班級或年級排名證明),轉學生需包含轉學前之成績 2.個人資料表 (請自本系網站下載專用表格) 3.學習研究計畫書 (格式自訂) 4.自傳 5.推薦信2封 二、選繳資料:如專題報告、社團活動、各種榮譽證明、 三、本系為一強調跨領域研究及科技整合之系所, 四、本組研究領域包括奈米科技、半導體科技、能源與光電科技、 五、資料審查分數不列入總成績計算,達70分者始得參加口試。 六、報名本組,錄取後不得跨組選指導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