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學生申請轉入工科系(所)繳交資料說明 -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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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112學年度學生申請轉入工科系(所)繳交資料說明

一、需繳交至註冊組資料:轉系(所)申請表格 (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填寫,並於規定期限繳至行政大樓註冊組)

 

二、應繳交至工科系審查資料:

1.簡歷及自傳;

2.轉系動機說明;

3.推薦信2封

4.其它助審資料:例如書卷獎狀、特殊表現、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等。

5.申請轉入研究所:請先與本所研究相關領域之教授進行面談,並提供本所教師願意擔任指導教授之同意函,以確認轉所之可能性。

(請將資料按上述順序自行整併為一個PDF檔,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工科系辦李思娟sclee@ess.nthu.edu.tw,收到申請資料會以電子郵件回覆收到確認信,再請留意。 )

 

三、收件截止日請依學校行事曆規定轉系(所)截止日前,其它相關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請詳閱註冊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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