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update 112.08.30) -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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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update 112.08.30)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

1001228日系務會議修正

101222日系務會議修正

1011128日系務會議修正
101
1226日系務會議修正

103326日系務會議修正

104826日系務會議修正

104930日系務會議修正

105118日系務會議修正

110317日系務會議修正

112830日系務會議修正

第一條  博士班資格考試選考科目如下:

1.核工原理、輻射度量、工程熱力學、熱流學、流體力學、奈微米系統工程原理、
奈米科技進階、計算材料科學、物理冶金、材料熱力學、固態物理導論、
物理化學、電化學原理、近代物理、量子力學、電漿工程、電磁學、半導體元件物理、
電路學、電子元件、訊號與系統與統計

2.參考用書範圍請參考系網頁公佈之內容。

  學生應自上述科目選考其中二科,且繳交考試申請單。一旦向系辦公室登記參加,便不可以

        要求退出,如未參加考試,便以零分計。

  資格考試各科通過成績不得低於七十分,學生對成績有疑議者,可於成績公告後一週內,書

        面提出複查申請送交系辦。系上收到申請後,調閱試卷送交命題老師再次審閱並回覆結果,

        最後將複查結果書面通知學生。

條  擬參加資格考試的學期,務必要註冊。休學中不可以參加資格考試。

條  學生可申請以修習特定課程 (請見第8條規定) 抵免資格考試科目。流程如下: 需於每學

        期開學加選截止日前提出申請,至多登記兩門當學期所修習課程為擬抵免科目,一旦登記之

        後就不可以變動。學期末所登記課程的學期成績達A-以上(含),則該課程通過抵免申請。

條  入學前5年內(特殊情況可提例外申請)已修習過可抵免資格考試的科目(成績需達A-以上

        (含)),可於入學時提出直接抵免申請。提出此申請的時程比照學校入學學分抵免申請時程,

        逾期不予辦理。

條  入學後至多只能提出兩次資格考試申請。以修課抵免資格考試申請則無次數限制。學生需於

        入學後二年內(休學不計入年限) 合計完成通過兩門科目的要求,未符合此規定者,應予退

        學。

條  選考科目與以修課抵免資格考試之關係,請見附表一。修課的科號及科目名稱需與表中資

        訊完全一致。

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一: 選考科目與以修課抵免資格考試關係表

編號

選考科目

以修課抵免資格考試(修課科號、科目名)

1

核工原理

ESS 5110 / NES 5010反應器物理一

2

輻射度量

NES 5211輻射度量

3

工程熱力學

ESS 5410 / NES 5410反應器工程

4

熱流學

ESS 5490計算熱流學

5

流體力學

ESS 6430雙相流與沸騰熱傳

6

奈微米系統工程原理

ESS 5850微系統設計

7

奈米科技進階

TIGP 7402奈米科技進階

8

計算材料科學

TIGP 7483計算材料

9

物理冶金

ESS 5520高等物理冶金

10

材料熱力學

ESS 5505固態熱力學

11

固態物理導論

ESS 5390 / TIGP 7441固態物理一

12

物理化學

ESS 5898軟物質科學導論

TIGP 7476有機金屬化學TIGP 7271高等物理化學一

(31)

13

電化學原理

ESS 5847生化分析與實驗

ESS 5590工程電化學 (21)

14

近代物理

ESS 5545 同調光及電子繞射顯微術

ESS 5644 同步加速器X光吸收光譜分析應用

(21)

15

量子力學

ESS 5822分子動力學模擬

ESS 5585 第一原理材料計算

(21)

16

電漿工程

ESS 5340電漿工程應用

17

電磁學

ESS 5271微波工程

18

半導體元件物理

ESS 5230半導體元件物理

19

電路學

20

電子元件

ESS 5200微電子工程

21

訊號與系統

ESS 5267高等系統與訊號分析

22

機率與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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