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大學交換】105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本校赴國內大學學期交流開放申請~
推廣教育中心即日起開放「105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本校赴國內大學學期交流」申請, 相關說明如下:
一、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各校選送名額請參考連結。
二、北藝大部分,已於2016年3月簽訂新協議,名額改為每學期互惠生5名,自費生5名。甄選時將優先選派每學期互惠生5名,未獲互惠資格同學,如勾選「願意自費前往」,再以自費生身份派出。自費生除繳交本校學雜費外,需另依規定繳交北藝大學分費等相關費用,敬請提醒同學留意。自費生收費標準詳見合約。
三、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不超過3頁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推薦信1封(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可免附)
6. 其他助審資料(如作品、演奏影片檔等,無則免附)
四、105學年度申請案(上、下學期)自即日起開始,工科系申請截止日期為105年4月1日(五)17:00前,逾期不候。
五、網站相關資訊:http://exten.web.nthu.edu.tw/files/11-1154-7317.php
六、本案聯絡人:推廣教育中心宋小姐,分機:35137
E-MAIL:mysung@mx.nthu.edu.tw
一、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各校選送名額請參考連結。
二、北藝大部分,已於2016年3月簽訂新協議,名額改為每學期互惠生5名,自費生5名。甄選時將優先選派每學期互惠生5名,未獲互惠資格同學,如勾選「願意自費前往」,再以自費生身份派出。自費生除繳交本校學雜費外,需另依規定繳交北藝大學分費等相關費用,敬請提醒同學留意。自費生收費標準詳見合約。
三、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不超過3頁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推薦信1封(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可免附)
6. 其他助審資料(如作品、演奏影片檔等,無則免附)
四、105學年度申請案(上、下學期)自即日起開始,工科系申請截止日期為105年4月1日(五)17:00前,逾期不候。
五、網站相關資訊:http://exten.web.nthu.edu.tw/files/11-1154-7317.php
六、本案聯絡人:推廣教育中心宋小姐,分機:35137
E-MAIL:mysung@mx.nthu.edu.tw
105學年度交換生申請表_政治大學.doc
申請表-政大
105學年度交換生申請表_國內大學(不含政大).doc
申請表-不含政大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免附).doc
監護人同意書

office
ess.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