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數位發展部(數授資通字第 1152000210 號)公文執行與網站整頓說明
網站若需繼續提供服務,必須移轉至清大官方次網域名稱之下(例如向計中申請 `xxx.nthu.edu.tw` 網址對接)。
網站若決定不再維護使用,原外部網域名稱頁面不可直接斷聯,必須在原頁面公告「停止使用」或「新轉址連結」至少滿 1 年後始得註銷。
請助理盤點實驗室是否有自購網域網站,並向系辦確認目前盤點清單內容。
依據您使用的外部平台(Wix, Google Sites等)進行設定,詳見右側說明。
若現有平台技術不支援,請儘速移轉至校內官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