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101學年生活助學金申請
1.服務時程:下學期自102年2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止。
2.服務時數:每月計算一次,每週服務時數以10小時為上限,每月以40小時為限,每小
時以150元核發。
3.名額:工科系1名
4.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2年1月7日
5.申請方式:請填寫附件生活助學金申請表,連同前一學期正式成績單(新生免繳),
送至原科院辦公室(工科舊館204室)
6.結果公告:102年1月21日後由生輔組公告
附件一-生活助學金執行辦法.pdf
附呈一-清大生活助學金要點.pdf
清華大學生活助學金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