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6.16
一、申請手續:
1.口試前三週登錄個人校務資訊系統(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線上提出申請。
2.同時繳交紙本申請資料至系辦公室,所需資料如下:
備註:
*1 :若考試委員未曾在本校有口試經驗(未能於校務資訊系統上搜尋到委員),需加填「工科系博士學位初聘考試委員名冊申請書」,並檢附其學經歷及著作目錄以利審核。
*2 :若考試委員適用博士學位考試細則第六條第三、四款之遴聘資格,需加填「學位考試委員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資料清單」,一起送系辦公室審核。
3.進入工科系教室借用系統 https://demo2.eztrust.tw/ess113a02/tw/venue/index.php 登記口試地點,再將借用表印出送至系辦公室審核。
4.申請資料經系課程委員會、系主任及註冊組審核無異後,始可舉行口試。
5.通過審核後,可於系統上列印口試委員聘函至系辦公室蓋章。
6.實體考試者請於口試前一天至系辦公室領取考試資料及委員指導費、口試費。
二、口試完畢:
1. 將審定書、推薦書影本、成績單正本、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及指導費、口試費領據正本送至系辦公室。
#相關規定及表格請參考註冊組、校務資訊系統與工科系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