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定所有的博士生(包含舊生)以修課抵免博士資格考試者,需事先於每學期開學時提出申請 (如附件一申請表),申請截止日為學校的課程加選截止日,逾期不予辦理。本學期的申請截止日為113年9月15日。
博士新生若於入學前5年內已修習過可抵免資格考試的科目(成績A−以上(含)),則需於入學時直接提出抵免申請 (如附件二申請表),申請截止日比照學校新生入學學分抵免申請期限,逾期不予辦理。本學期的申請截止日為113年9月4日。
說明:
1.基於本系 “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 的設置精神及規定,從103學年起,博士生計畫以修課抵免博士資格考試者,需先徵得指導教授的同意,於每學期開學選課時期提出登記申請,至多登記二門當學期所修習課程為擬抵免資格考試課程。課程一旦登記之後就不可以再變動。
2.學期末時,系上將逕行依學生所登記的課程進行審查。學期成績達A-以上(含)的課程,通過抵免申請。
注意: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登記。未事先提出申請登記者,即便是該課目符合抵免成績標準,亦將不同意事後學生以該科目申請抵免博士資格考試。詳細規定請參考 <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
http://www.ess.nthu.edu.tw/p/406-1351-75227,r1927.php?Lang=zh-tw
相關事項:
1.博士班資格考筆試訂於11月中旬公告申請,於期末考前一週的週一或週三上午舉行 (屆時另行公告)。
2.博士生需於入學後二年內合計完成通過(含抵免)兩門博士資格考科目的要求,未符合此規定者,應予退學。
3. 博士生入學後三年內應通過論文初試,若不能通過論文初試,應予退學。
詳細規定請參考 <本系博士班論文初試辦法>,申請書如附件三。
http://www.ess.nthu.edu.tw/p/406-1351-57046,r1927.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