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國立清華大學選送109學年度赴大陸地區修讀雙聯(碩士)學位案,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2月27日(五)止,請詳閱以下說明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旨揭雙聯學位案,係依據本校與北京清華大學等共10校簽訂之協議,請於12月27日前送申請件紙本至系辦公室(同時需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請見說明第二點),俾便彙整及進行複審。
二、如有意願申請北京清華者,敬請於2019年12月27日(五)前完成北京清華線上申請(請先詳閱附檔1至2的2020年專業目錄與招生簡章):http://www.gatzs.com.cn/ ,於1月10日前寄至 mysung@mx.nthu.edu.tw (另外報名費為500港元,需登錄清華大學研招網在線繳交,透過雙聯管道可免除對本校學生的報名費,請先與推廣教育中心宋小姐確認與聯繫)
三、有關徵選要點及學生出國及學分修業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106學年度教務章則第十二條「國立清華大學與境外大學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第十三條「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修讀雙聯學位甄選作業要點」及第三十一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出境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
四、本項交流之申請資格:凡具本校學籍之碩士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不接受陸生與外籍生),但本系目前僅與『北京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簽訂雙聯學位之合作。
五、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推廣教育中心」,本案承辦人:宋旻晏小姐(分機:3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