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台灣聯大學生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和碩士班學生
(在交換期間須具備台灣聯大四校的學籍)
二、交換時間 :105學年第二學期
三、繳交資料須依序附上(紙本資料一式兩份)
1.交換暨實習審查表(須經系所推薦->院推薦->薦送至本處,若申請相同一間學校的學校人數超過一名時,敬請填列推薦次序)
2.Application form
3.學習計劃書格式
4.教授推薦函
5.CV
四、系收件截止日期:105年7月18日(一)
交換學生的相關資訊請參考台灣聯大首頁之交換學生資訊
http://www.ust.edu.tw/Exchange_Studen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