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系111學年度第2次逕行修讀博士班公告 -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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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系111學年度第2次逕行修讀博士班公告

工科系 111 學年度第 2 次逕行修讀博士班公告

 

依本校『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及本系『大學部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與作業辦法』規定,欲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請於即日起至112 3 24 ()下午 5 時前將申請文件親送工科系辦公室(因應疫情,亦採 e-mail 方式受理申請,請將申請資料整併為一個 PDF 檔,傳送至 sclee@ess.nthu.edu.tw )

 

碩逕博申請資格:本校及台灣聯合大學系統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碩一下也可先送出申請表),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二人以上推薦,得向本校設有博士班之系、所、學位學程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學逕博申請資格:大學前三年專業學術科目總平均成績列名全班前百分之 30() 以內,或具明顯研究潛力者。

 

申請文件:

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二、成績單

學逕博: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

碩逕博:碩士班及學士班歷年成績單各一份

三、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以上(碩士生其中一封信件需來自指導教授)

四、簡歷及自傳(1 )

五、逕讀博士學位動機說明書(1 )

六、研究計畫書(1 )

七、其他有利申請資料(如專題報告、論文發表、英文能力證明、獲獎紀錄等)

 

本系提供之多項博士班獎助學金,提供您參考。謝謝! http://www.ess.nthu.edu.tw/p/412-1351-14927.php?Lang=zh-tw

 

檢附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及相關規定如附件。

附註:

  1. 依據教育部學生逕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三條:經符合前條規定之學生提出申請,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並經擬就讀系、所、院、學位學程之相關會議通過及校長核定後,得准逕修讀博士學位。
  2. 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士生,需於當學年度取得學士學位,並於次學年度就讀博士班,不得保留入學資格;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含當學年度一月畢業之延畢生及提前畢業之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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