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彥博士核工領域獎助學金辦法 -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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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黃龍彥博士核工領域獎助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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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龍彥博士核工領域獎助學金辦法

111年4月27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設置宗旨:
黃龍彥博士於1968年自國立清華大學核子工程學系畢業,為原子科學院傑出校友,其家屬為紀念黃博士,更鼓勵學生以核子工程領域為志業,並嘉惠清寒向學之弱勢族群學生,於2022年設立本獎助學金,捐贈新台幣100萬元存入清華大學永續基金專戶,每年以孳息頒發獎助學金。

二、申請資格:

1. 工科系大學部與原科院學士班在學,以核子工程相關領域為專題研究題目的學生。核子工程相關領域包含核電工程、輻射應用、與醫學物理。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GPA 2.44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3. 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變故者優先。

三、申請文件:

1. 申請書(如附件),

2. 自傳,

3. 大學部專題研究題目與摘要,

4. 大學部專題研究指導教授推薦信,

5. 前一學年成績單及獎懲紀錄證明,

6. 其它有助審查之文件。

四、獎助學金名額與金額:
每年1名,每名4萬元為原則(可視基金孳息狀況調整)。若有缺額,可留用合併至下年度頒發。

五、申請流程與審查規定:

每年5月底前,由工科系系辦公告全系大學部與原科院學士班學生,並副知工科系全體教授,鼓勵學生提出申請,截止日為九月開學前。獎助學金審查由工科系課程委員會負責,審查結果於系務會議報告後公告,通知獲獎助學生,並將獲獎助同學資料送交黃博士家屬。

六、本辦法經工科系系務會議通過後,自發佈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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